泉港区2017-05号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泉港自然告〔2021〕12号
经泉港区人民政府(泉港政地〔2021〕47号)批准,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决定委托福建省宸万和拍卖行有限公司公开拍卖出让2017-0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
用途 |
年限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竞买保证金
(人民币) |
起拍价
(人民币) |
2017-05 |
锦绣街南侧、荷福路(公园东路)东侧、学府路西侧、山腰干渠北侧,用地中间贯穿一条18米宽规划路 |
105031平方米(折合157.55亩)。 |
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教育用地[商服-零售商业用地、住宅-城镇住宅(二类城镇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教育(幼儿园)] |
商业40年、居住70年、教育50年 |
≤30% |
2.0<容积率≤2.5 |
≥30%(幼儿园绿化率≥35%) |
A地块≤80米,B地块≤100米,幼儿园≤24米 |
10934万元 |
54670万元 |
规划设计严格按照泉港自然〔2021〕242号文件执行,不得调整。
二、建设期限及其他相关要求:
1.开工、竣工时间:《交地确认书》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在约定时间满一年未动工建设的,有权机关按该宗地出让价20%征收土地闲置费,直至无偿收回闲置土地;具体规定以泉港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条款规定为准。
2.本地块采用“限房价、限地价、摇号出让”方式竞拍,商品住房销售上限均价为7646元/㎡(毛坯),不得加套内精装修对外销售,不得限制、阻挠或拒绝购房人使用房票购买。
3.本地块设定保留价,当拍卖溢价率达到15%(即总价62870.5万元)时,采取熔断机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通过现场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4.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及如竞得该地块,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均属于自有资金且不属于股东违规提供的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融资便利,不是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是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是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是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事项的承诺书及《商品住宅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并主动配合出让人进行资金审查。若竞买人资金来源未通过审查的,同意出让人取消竞买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若竞买人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并解除,已缴纳的土地出让价款不予返还。
5.竞买人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或以已成立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竞得人在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51%),应在申请书中明确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新成立的公司应在出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办理完成注册登记手续,由我局与新公司或已成立的公司签订补充合同。该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泉港区缴纳。
6.该地块应严格执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7〕159号)有关规定。
7.该地块应配套的公共设施。
(1)该地块社区服务中心、养老服务设施、公厕、居民停车场和地下空间等配套设施严格按照(泉港自然〔2021〕242号)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社区服务中心、养老服务设施应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验收备案、同步交付使用,项目所需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半年内无偿将产权、使用权移交给山腰街道办事处。红线范围内区间道路、绿化用地应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验收备案、同步交付使用,竞买人在竞得地块之后,与泉州泉港新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项目代建协议》,按照已批准的纬六路连接段设计方案进行建设,项目所需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半年内由新城公司和竞得人共同无偿移交泉港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管理。
(2)竞得人需沿道路配建占地不小于5040平方米的幼儿园,并布置于B地块西南角,建设规模按12班进行配置,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绿化率不小于35%,建设资金不少于1750万元,幼儿园建设深度包括主体工程、内外装修和会产生二次土建的设施设备,工程设计应按《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泉州市幼儿园规范建设的指导意见(泉发改〔2017〕292号)》、《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及国家、省、市有关规范严格执行,幼儿园主入口要求设置进深大于15米的接送区域场地,活动室建筑面积130-150平方米,面包房建筑面积18-20平方米,设计图纸及工程造价必须由幼儿专业人员参与审核,并报泉港区教育局审批;幼儿园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验收备案、同步交付使用,且工程竣工后半年内应与幼儿园用地(5040平方米)一并无偿移交教育部门管理和使用,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幼儿园。
8.该地块应严格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泉建科〔2017〕47号)要求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9.工程分期建设要求严格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市区建设项目土地规划审批工作的意见》(泉政文〔2021〕5号)相关规定执行。
10.住宅建成后单体质量要求须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列入福建省恶意逃废债务失信行为人“黑名单”的企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单独申请,实控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竞买人,不得参加同一地块的竞买。
(二)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的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11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提交退款凭证之日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四、拍卖出让的相关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12时。
(二)报名地点:泉港区中兴街土地交易综合大楼八层土地储备中心。
(三)拍卖时间:2021年12月24日15时。如果竞买人不足2人的,则此次拍卖流拍。
(四)拍卖地点: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拍卖公司另行支付拍卖佣金[标的物超过2亿元的,按0.3%(含0.3%)以下的标准支付],拍卖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地块的定金,抵作土地出让金,并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委托人交清土地出让金。拍卖成交价款即该幅地块的总地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人防设施异地建设费、拍卖公司的佣金、公证费、契税及其他税费。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缴纳。
(二)竞得人未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向有权机关缴纳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2个月的,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与实地踏勘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2021年12月24日12时前,法人竞买的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向拍卖公司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竞买保证金凭证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该幅地块竞买保证金不支持外汇。账户名:泉州市泉港区土地储备开发整理中心
开户行: 账 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 4247 6546 6909
中国建设银行泉州泉港支行 3500 1656 7070 5250 490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泉州泉港支行 1002 2435 7440 0100 01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由福建省宸万和拍卖行有限公司在2021年12月24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二)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23日17时前到泉港区中兴街土地交易综合大楼八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三)实地踏勘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23日17时。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福建省宸万和拍卖行有限公司联系。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有关事宜,可直接与拍卖公司联系。
八、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0595-68110068 68110006
联 系 人:黄先生 林先生
联系地址:泉州市泉港区中兴街土地交易综合大楼8层
福建省宸万和拍卖行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8150366850
联 系 人:尤先生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8号建业大厦A座21层
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1日 |